通讯员 国安娜
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法律援助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多措并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理加油。
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切实理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发《莱西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司发〔2019〕22号),并及时下发到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切实解决办理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有关问题,保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参与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及见证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等各项法律援助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截至目前,本年度共接待群众咨询620多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8个。二是理顺法律援助业务对接流程,提高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效率,设计、启用《法律援助接洽函》,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质量双重把关,真正做到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上的无缝对接,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一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同步评价制度。设计、启用《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邀请来访群众现场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实时评价,服务一次、办事一次,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一次,动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真正实现随时评价、随单评价,为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回访制度。由法律援助中心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实地走访受援群众等方式,敞开大门倾听群众真实声音、收集当事人真实评价,坚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办结,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满意度。三是落实领导干部直接接待群众制度。印发《莱西市司法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制度的实施方案》(西司发〔2019〕30号),设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分管领导通过亲自值班、坐班,耐心倾听来访群众诉求,详细分析咨询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零距离”了解群众“想什么、要什么”,面对面听取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通过领导直接接待群众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多次、汇总受援人意见建议5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充分调动行业人员积极性,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案件智囊团。一是加强沟通协调,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亲自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充分发挥资深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经验丰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能力强、法学专业水平高的优势,通过引领示范,带动打通农民工、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优势,加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及法律服务机构典型宣传,促进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任条件,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律师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积极筹建2019年—2020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切实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需求,保障法治社会公民基本诉讼权利。三是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程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补贴发放范围、细化补贴发放标准、确定季度补贴发放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