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宇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
5月29日,我市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129名人民陪审员举起右拳,面向国旗作出神圣承诺。伴随着庄严的宣誓,人民陪审员正式就职上岗。
这是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我市法院举行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本次选任的129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等,既有政府工作人员,医疗、金融、心理、公益事业、教育工作者,也有农村干部群众、城镇普通居民,专业结构配备合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党员(含预备党员)105人,占81.4%;专科以上学历7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
会上,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于占海代表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如何积极参与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廉洁意识,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二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办案技能。树立勤于学习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
三要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在参与案件陪审期间,遵守司法礼仪,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四要强化为民意识,用好手中权力。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强化为民勤政意识,积极参与陪审工作,为人民用好权。
宣誓仪式后,刘炳良法官围绕人民陪审员权利和义务、审判实务、司法礼仪等内容对新任职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