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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有关知识(二)

2019-04-30 09:39:21    来源:    编辑:

   一、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二、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该怎么办?
  目前,全国统一的间谍行为或线索举报电话12339已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四、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国家安全法》在第四条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作了规定: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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