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4月6日起在境内国省道实行移动测速行动,在以下道路不定时、不定点设置移动测试仪治理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现将相关道路及道路限速值予以公告:
1、204国道全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2、308国道(原309国道)全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3、517国道(原213省道)全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4、213省道(原215省道)(75km+0m—100km+0m)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213省道(原209省道)(109km+693m—139km+671m)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5、214省道(原602省道)全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6、307省道全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7、310省道(原394省道)全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8、202省道全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9、502省道(原298、393省道)全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