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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2017-03-22 08:56:49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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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更好地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莱西支行组织全市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近百人在我市月湖广场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条幅飘扬,看板林立,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宣传人员与市民展开了多种形式互动。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尤其是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成为现场宣传重点。现场宣讲人员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4日颁布)进行了讲解,使金融消费者明确了自身金融消费的八项法定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宣传现场不少市民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咨询,宣传人员均一一解答。本次宣传活动不仅使金融消费者明白了自身的权益,同时也让消费者了解到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理性投资,根据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和责任意识小贴士
 
  (一)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要做到: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积极了解与个人生产生活切身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例如,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ATM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汇款的,延迟24小时到账。一方面,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可以向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撤销该笔汇款,及时挽回损失;另一方面,要提高警惕,防止诈骗分子通过先骗取现金或者交易对手货物,后撤销ATM转账来实施诈骗。
 
      (二)养成良好习惯,避免银行卡盗刷
      持卡人应注意:
      1.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不外借,丢失立即挂失。
  2.开通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
  3.养成谨慎取款和消费的习惯。
  4.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
  5.慎连免费Wi-Fi。
  6.妥善设置银行卡密码,并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
  7.将银行卡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
  如果持卡人发现有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建议第一时间与发卡机构取得联系,冻结、挂失卡片,避免再次遭受盗刷,同时在发卡机构的指导下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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