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万事,民生为先。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诚事公、真情相助”服务理念,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引才育才、人事管理五大民生重点,创新思维,真抓实干,推进人社工作开展,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就业服务“立体化”
利用莱西政务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莱西市情等开放性载体,累计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1.2万余条次,引导城乡劳动力自主择业。开展促进就业“春风行动”、“岗位政策双下乡”活动、“庆三八专场招聘活动”等各类劳务洽谈活动65场次,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解决“企业招工难、劳动力就业难”两个难题,保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就业局势稳定。全年实现新增城乡就业16074人,完成目标的10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下。
就业帮扶“常态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安排促进就业资金5653.8万元,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26项。发挥政策资金作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发放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住房补贴等政策资金212.32万元,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9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加强贫困人员就业援助,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就业扶贫活动,精准认定贫困人员2140人,对221名有就业意向的贫困人员进行跟踪帮扶,实现就业134人。
大众创业“规模化”
深入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继续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引领劳动者踊跃创业,全年发放创业补贴1880.1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9.89万元,实现全年扶持创业2012人的新记录,完成目标的100.6%。着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新建1处创业孵化基地,帮助53名创业者进驻基地孵化创业,创业带动就业160人。
技能培训“实效化”
争取青岛核拨并由我市配套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资金100.95万元,专项用于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生、企业新录用人员四大群体培训,实现大部分专业的免费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与职业教育机构以及镇街、企业、社会的培训资源整合,发挥培训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开展培训,有效满足劳动者培训需求,确保参培人员都能培有所获,学有所用。全年完成各类人员培训3836人,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均超90%。
引才育才“多元化”
组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到大连、成都、西安等地,开展“高校行”校园招聘等系列活动,集中招智引才。积极参加青岛市“蓝洽会”、“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活动,洽谈引进海内外人才。创新“以才引才”和招商引资与招智引才“双招双引”措施,广泛联系、引进各方英才,年度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留学归国人员14人,外国专家98人,申报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引智示范基地、12家专家工作站,搭建起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初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引才新格局。
保险体系“健全化”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2016年,已在全市7个镇街、83个征地村庄、2.4万名村民中推开,有力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行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信息预警,强化欠费稽核和监察,尽力保持企业社保缴费不掉队。2016年,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超过41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9.7亿元。
保险待遇“普惠化”
不断调增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2年连增,本年度人均月增长15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第三次调增,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50元。连续第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000元。调整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标准,年度发放工伤保险待遇2592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当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4亿元,大病医疗保险待遇2427.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待遇280万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平、普惠医保新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支付管理,当年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2.5亿元,有效增进了民生福祉。
社保扶贫“精准化”
实施社保扶贫专项行动,精准摸排出居民养老保险应扶贫人员966人,居民医疗保险应扶贫人员7354人。针对该两项保险应扶贫人员,市财政专门安排资金146.61万元,用于为两项应扶贫人员参保缴费,其中居民养老保险按100元标准缴费,居民医疗保险按130元标准缴费。
劳动关系“和谐化”
实行劳动争议调解前置制度,不断提高争议调解结案率,当年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50起,其中调撤334起,调撤率78%。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累计审查用人单位1281户,责令限期整改42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17户,涉及劳动者12000人,督促欠薪单位补发职工工资1150人750万元。
人事管理“规范化”
严格做好公开招考,今年共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04人。通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方式,对15个单位123个股级职位进行了考察任免和续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组织1600余人报名参加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开展2016年度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有74人实现职级晋升。补发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至6月份津补贴差额,共补发11450人,人均补发9500元。统一调整警衔津贴标准,5月份为470余名享受警衔津贴人员人均增长津贴670元左右。调整2016年遗属补助标准,4月份将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困难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由840元调整到885元。
2017年,人社局将以市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大局为主线,着力实施“1234”工程,确保全面完成各级各类目标任务,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突破发展。
保持“1”个领先
即保持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在青岛市领先。2016年,已在全市12处镇街的南墅、日庄、河头店等8处镇街推行了新政策,推进速度在青岛市稳居第一,推进经验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2017年,按照“以点带面、因镇制宜、先易后难、逐镇推行”的推进思路,进一步总结已推行镇街经验,争取镇街支持,用好考核导向,完善推行模板,强化控制手段,争取6月底完成剩余4处镇街的政策推行,保持此项工作在青岛市的领先地位,确保新增征地和项目落地不因征地保险受到影响。
办好“2”件实事
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将居民一档筹资标准由原来的910元提高到930元,二档及少年儿童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70元提高到655元,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至20个百分点,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实施政策性扶持创业。深入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努力激发创业活力,壮大工商实体,推动经济发展,争取年度新增创业1500人以上,发放扶持创业资金1580万元。
做好“3”个保障
通过用好促进就业资金,落实促进就业政策,优化招聘信息搜集发布服务,开展促进就业系列招聘活动,做好就业保障,实现新增就业15000人以上。抓好社保收缴工作,用好欠费预警、稽核督促、执法监察手段,保持参保缴费人数稳中有升;抓好社保支付工作,调增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保证社保待遇应付尽付,做好社保保障。着眼工资发放、争议仲裁、劳动监察三大劳动保障维权任务,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调解仲裁“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用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及日常巡查手段,确保各类劳动纠纷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做好维权保障。
加强“4”项管理
人事改革管理,通过抓住人事招考、人员考核、选人用人三个关键环节,打造“阳光招考”品牌,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把好权限范围内股级干部任用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三关”,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促进建设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育才引才管理,通过探索建立人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育才引才相关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着力重点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扩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参加青岛市“蓝洽会”、“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系列引才活动,广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人才支撑。工作作风管理,通过瞄准干部队伍激情不足、效率不高、创新不够、守纪不严四个方面问题,开展“机关开放日”、“廉洁办事行”系列活动,治理和避免吃拿卡要、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平台建设管理,重点依托已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建好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协调配齐工作人员,有序下沉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基层人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