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社局根据各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工作开展,目前,四项改革事项已全部落地。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按照各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部署,采取召开启动会议、分解任务指标、逐镇现场指导、及时通报督促四项措施,如期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截至2016年12月29日,实现参保登记6833人,完成计划100%。
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近年来配套调整在职人员工资,超前安排改革所需资金,细致排查和解决可能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于8月份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缴费,完成了应自2014年10月份推行的改革任务。
推行医疗保险社商合作。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合作,协商签订了《莱西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委托经办服务合同》,明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承办本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业务,构建起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及合作发展模式。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由青岛、莱西两级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同出资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参加医保人员住院、大病门诊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70%。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将受益于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