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开展,实现了社会保险“健全化、普惠化、精准化”。
保险体系“健全化”。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目前已在全市7处镇街、83个征地村庄、2.4万名村民中推开,有力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推行经验先后受到省、青岛市高度肯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行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信息预警,强化欠费稽核和监察,尽力保持企业社保缴费不掉队。全年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超过41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9.7亿元。
保险待遇“普惠化”。不断调增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2年连增,2016年度人均月增长15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第三次调增,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50元。连续第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000元。调整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标准,年度发放工伤保险待遇2592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当年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4亿元,大病医疗保险待遇2427.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待遇280万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平、普惠医保新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支付管理,当年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2.5亿元,有效增进了民生福祉。
社保扶贫“精准化”。实施社保扶贫专项行动,采取进村入户逐一调查和与青岛市人社局一体化信息系统比对相结合的办法,精准认定未参加居保养老保险人员441人,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928人(次)。针对该两项保险应扶贫人员,市财政专门安排资金146.61万元,用于为两项应扶贫人员参保缴费,其中居民养老保险按100元标准缴费,共补缴补发保险费10.98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按130元标准缴费,共补缴补发保险费135.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