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顺利完成脱贫这一目标,我市从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条件入手,实施“四大工程”,稳步推进脱贫。
实施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工程。整合“小农水”、“一事一议”等行业资金1700多万元,在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建设农田水利项目66个,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5000多亩,架设农电线路35公里,建设了一批旱能浇、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的高标准农田。
实施村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整合资金3300多万元,组织实施村项目110多个,推进村庄村内道路、饮水安全、农村用电、文化小广场、村庄亮化、农田小型水利、办公和服务场所“八项工程”建设,实现村庄基础设施的改善提升。
实施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社区职能,实行“一站式”受理和集中服务,养老保险等18项服务事项直接在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低保申请等25项服务事项由社区服务中心代办。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对21户贫困户的残疾人实施了免费康复训练,全面提升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程。组织指导93个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制定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在产业项目推进上,由单一的种养业扩展到二三产业,帮扶42个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培育了主导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组织45个,培育乡村旅游示范点5个、“好客人家”2个,有效推进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015年93个村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2016年93个村项目已论证批复,正抓紧推进实施。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