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概括为“三救三献”,即: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具体工作和职责如下:
(一)“三救”
1、备灾救灾:日常积极筹备救灾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应急救护: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面向社会各界,包括: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进行初级应急救护培训,按照《救护指南》标准考核、颁证,参与现场救护。
3、人道救助:是红十字会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是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补充,是红十字会在新时期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关注人的生命和健康,以弱势群体为主要工作对象,以特色项目为载体,通过募集资金和物资,开展健康促进、大病救助、博爱援建、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经常性的人道救助工作。
在市红十字会开展的人道救助项目有青岛市红十字微尘基金的助医和助学项目,具体如下:
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
A、助医项目:
a、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项目主要针对14周岁以下,家庭贫困,无力负担手术费用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依申请给予救助。救助方式主要是患者及家属通过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红十字会申请并递交规定材料,由区市红十字会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审核通过后,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报销后),减轻患者家庭压力,定点医院分别是青岛市阜外医院和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b、白血病儿童救助:项目主要针对18周岁以下、家庭贫困、无力负担手术费用的患有白血病的儿童,依申请给予救助。救助方式主要是患者及家属通过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红十字会申请并递交规定材料,由区市红十字会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审核通过后,由微尘基金直接将救助款项发放至受助人手中。
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对白血病儿童的救助项目较小天使基金会有以下差别:数额少(1万元人民币左右)、周期短(1-3个月)、年龄限制宽(18周岁以下)。
c、中韩医疗团义诊项目:该项目由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组织实施,由区市红十字会负责提报义诊地点。通常,义诊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主要对项目实施村庄开展医疗咨询、免费发放要务和物资等,每次折合资金约4万元。
B、助学项目:
a、“博爱小学”项目:该项目主要面向贫困乡村小学,是一项综合性的助学项目,项目包含:红十字微尘宣传建设、学生就餐资助、交通校车补助、学生奖学金、图书室建设以及其它一些有需要的硬件建设。学校向所在区市红十字会提供申请材料,由区市红十字会负责提报,由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青岛市红十字微尘基金、区市红十字会、受助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期3年,每年提供救助款5万元人民币,由区市红十字会监督项目款使用,每年年底由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负责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决定下一年项目执行。
b、“阳光少年”项目:该项目主要面向农村贫困在校小学生,是一项单一资助学生求学的助学项目。项目一般每年3-4月份收集需资助学生材料,5-8月份面向社会进行认捐,9-11月份下拨捐款,12月份回收反馈材料。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向贫困学生收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收集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向区市红十字会提交,区市红十字会汇总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审核,待审核通过并完成募捐后统一下发捐款至区市红十字会,由区市红十字会进行发放,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C、综合项目
红十字“博爱驿站”项目:红十字“博爱驿站”是一项涵盖红十字文化宣传、应急救护培训、人道主义救助以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救助项目。该项目由青岛市红十字会在青岛各区市建设实施,每年向各区市拨付资金用来作为“博爱驿站”运转,并在年终进行项目审核。
(二)“三献”
1、无偿献血: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主要承担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工作。
2、捐献造血干细胞:积极参与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好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入库、志愿者配型和动员以及配合医疗机构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实施工作。
3、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红十字会鼓励并参与社会移风易俗工作,负责对有捐献意愿所在地居民进行遗体或者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工作,待登记人去世后负责完成其捐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