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首个工作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青岛华宇邻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负责人手中领取了我市颁发的首张加载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市全面实施。
10月8日上午,笔者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看到为了体验改革新政带来的便利,众多市民于国庆假期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赶到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前,申请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成为首家拿证企业,感到十分荣幸,这项改革措施真是为企业提供了便利。”该公司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如果按照原有的程序,企业要花更多地人力和精力去办理这些手续,时间成本高,现在只要一次申请,就可以信息互认,原来办理一些经营业务时,需要带着几个部门的证照出去,现在只需要带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经营者。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介绍,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我市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基础上,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也整合进来,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
在采访中,笔者注意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在现场向办事群众介绍了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便民措施。
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不再需要分别提交五份申请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等相关事务的,企业持“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
通过登记制度改革,“五证”的办结时间将由原来的39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使企业办事省时、省力、省心,成为市场准入便利化的“加速器”,必将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同时,此次改革通过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企业的身份识别具有通用性、唯一性,形成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通过信息互认实现资料共享,打破了政府部门监管间存在的“信息孤岛”,节省了行政资源,增强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葛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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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依据: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等。
需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范围: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对于新设立企业,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其进行赋码和管理,直接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对于已设立企业,在变更登记事项或换照时自然换领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前登记的各类企业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请尽快到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或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五证合一”,2015年10月1日后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无需再进行换照。
具体包括:(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2)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5)内资非法人企业。(6)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9)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证合一”登记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 “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营业执照核发后,企业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