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个人投缴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患病住院治疗的,可以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物价部门公布的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季度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的,还可按申领月数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5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2)身体健康;(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保险
53.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18%,职工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8%,其余由雇主缴纳)。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9%,职工个人为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11%(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2%,其余由雇主缴纳)。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1%,职工个人为0.5%(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有效期至2018年6月)。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1%,职工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一类0.7%、二类1.2%、三类1.9%,职工个人不缴费,并根据单位工伤发生情况进行适当浮动。
54.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当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月平均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工资的计算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5.职工是否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56.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有哪些权利?
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了缴费职工个人具有的权利:(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2)拥有知情权。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个人账户记录情况,在发现本人个人账户记录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3)享有监督举报权。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4)享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给付标准、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7.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工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3)因病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8.2014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说明: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②我市职工的平均指数是指自1994年起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社会平均工资(2006年以后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③缴费年限是指所有的工龄,如不满整年的月数要换算成年,即:月数/12,保留两位小数。(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说明:计发月数是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作了统一规定。退休年龄不满整年的余数,按1整年计算。(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说明:①我市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1994年10月以前的缴费年限。②199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没有此项养老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