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我市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式拍卖成交,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沽河街道393省道南、长宁路东,面积177.28亩,为沽河街道栾家寨新村村民委员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本次出让活动通过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拍卖,最终由宜品蓓康僖(青岛)羊乳制品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款3037.4059万元,主要建设羊乳制品项目。
栾家寨新村之所以敢“第一个吃螃蟹”,既有中央文件领航,又有市里文件助力。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我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陆续出台了《莱西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莱西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莱西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该宗地块的出让便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的。土地入市成交价款,在将土地成本费用和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上缴财政后,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及收益进行统一管理,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比,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经测算,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增加2-3万元/亩收入。
该宗地块的成功入市,对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激活了农村土地资产、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促进了城乡资源要素平等的合理流动,为我市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