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同时,引导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而言,外资银行在国内负债端(吸收存款)的业务开拓能力不及境内银行,但是外资银行的另一个非常大的优势是具有强大的境外低成本筹集资金的能力,但是监管部门对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进行额度管理。因此,此次国家发改委增加外资银行外债的额度,将大幅提升外资银行筹集放贷资金的能力,同时相对于国内资本成本偏高的问题,外资银行境外筹资的成本更低。因此,此举将从整体上降低外资银行的资金成本,增强其业务的竞争力。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对于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近年来根据外资银行的实际外债使用情况和我国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的要求,对于外资银行借用外债规模额度的限定有逐年扩大趋势,这也体现了对资本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管理逐步放松,有利于引导更多外汇流入国内,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二季度,中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截至6月末,中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87万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270亿美元,增幅1.5%。
黄志龙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调增的幅度将根据国内投资增长的需求情况,外资银行的额度申请等方面来进行确定,此规模是动态调整的。目前,跨境融资便利不仅限于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也可积极参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融资,这是另一种跨境融资便利。外资银行还可以利用其离岸人民币资金,来向境内投放人民币贷款,以建立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机制,这同样是跨境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这些跨境融资便利都需要在政策上予以确认并逐渐放松管制。
刘哲表示,预计未来在特定证券产品的交易、外籍人员的股权激励、合法合规的内保外贷业务等方面,还会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