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风险防控再加码。日前,银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为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划下监管“红线”,明确提出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银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将表内外资金或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投资或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而银信通道业务,是指在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综合考虑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专业投资能力,审慎选择交易对手等;信托公司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为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应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