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为一个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所在地,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为什么以“京”称之呢?
“京”最初是一个地名,后来才用来指称国都、首都。这一点为现代语言学家杨伯峻所发现。他在所编著的《春秋左传注》中说:“京本周祖公刘所居之地名,《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京斯依’是也。其后镐京、洛邑俱亦称京。”
“京”,初有二意。其一,从字义看,“京”为高地。其二,作为地名,“京”为豳地的一个地方。综合二意,“京”为豳地的一个高地。周人回迁后,公刘居于此。周武王灭商后,定都镐,也称“镐京”。此后,“京”逐渐由一个地名演变为一个对都城的一般称呼。
以“京”称都城始于周朝建立之初。周武王灭商后,定镐为王都(王室居住地及西周王朝中央政府所在地)。是时,以“京”称镐,镐亦称“京”。《诗·大雅·下武》第一章说:“三后在天,王配于京。”《郑笺》言:“此三后既登遐,精气在天矣,武王又能配行其道于京,谓镐京也。”朱熹注曰:“京,镐京也。”由此看来,周人以其先祖公刘的居住地“京”作为对王都的一般称呼。
“京”与“师”常并称“京师”。《公刘》第三章说:“京师之野,于时处处。”朱熹注曰:“京师,高丘而居众也。董氏曰:‘所谓京师者盖起于此,后世因以所都为京师也。’”杨伯峻说:“京复称京师者,周人于地名之下往往加师为称,亦犹《召诰》称洛,《洛诰》称洛师。”清代学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吴斗南曰:‘京者,地名;师者,都邑之称,如洛邑亦称洛师之类。’其言是也。”据此,“京师”意为“众人聚居的高丘”,相当于“京邑”。
在周代,京、京师、周京、京周、都,均指称“王室居住地及中央政府所在地”。后来,“京”“师”“都”这方面的含义一直延续下来。
今之北京,西周时期称蓟。公元前1046年,武王灭商后,封尧帝之后于蓟,北京建城历史由此开始。春秋战国时期亦称蓟,秦代为蓟县,是广阳郡郡守驻地,西汉为广阳国首府,东汉复为广阳郡郡守驻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称幽州,隋时为涿郡,唐代复称幽州。
辽时,北京称南京(燕京)。938年,契丹获幽云十六州后,升幽州为南京,又称燕京,为辽的陪都(当时的辽都在上京)。这是北京称“京”的开始。金时,北京称中都。1153年,金海陵王迁都燕京,定名中都。这是北京建都之始。元代,北京称大都。1263年,元世祖忽必烈定都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东);1272年,迁都燕京,称大都。
明代,北京先后称北平、北京。1368年,明军攻占大都,为记载平定北方的功绩,改大都为北平府;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将他做燕王的封地北平府改为顺天府,改北平为北京,并迁都于此。这是“北京”这一称谓的开始。清代,北京称京师。
辛亥革命后,北京由京师改为北京。孙中山于1912年1月1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4月1日辞职,袁世凯继任,于5日将临时政府迁往北京。从此至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为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以北京为首都。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为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时期,北京改为北平。
1949年1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北平控制权,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将北平更名为北京,定为首都。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