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苏
我一直认为嘴唇是人类全身器官中最敏感、最挑剔的,因为它代表着亲吻和认同。
长大以后的我拥有了很多杯子,塑料的、玻璃的、陶瓷的,但在记忆深处,能够霸占我嘴唇最喜爱的触感的,永远是爷爷的那个破口的搪瓷杯。
我在那个搪瓷杯里喝过阿华田,喝过米粉,还喝过自酿的米酒。那破口的杯子始终没有被淘汰,但在不知不觉间,爷爷的背渐渐弯了。那个支撑着我整个快乐童年的背,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佝偻的呢?我始终没有想明白。
那个搪瓷杯,是我摔破的。有一回我发高烧,爷爷喂我吃药,小小的我发起狠来,失手将它掷于地上,从此它便不完整了。爷爷舍不得扔掉,就一直凑合用了这么多年。
爷爷总是坚持,别人有的,自家孙女也应该有,所以当别的男孩美滋滋地喝起阿华田在我面前炫耀时,我回家告状,爷爷摸着我的小脑瓜笑了起来,隔天就用搪瓷杯给我冲了一大杯阿华田。
在教育上,爷爷也希望我能一马当先,虽然爷爷没念过多少书。
我握住的第一支笔,就是爷爷和我小手掌间的那支粉笔。爷爷很热衷于教我画画,我画的第一幅图,就是爷爷的搪瓷杯。先画杯身,然后再画三角形的杯盖子,盖子上还有一个小圆圈,最后再添上一个月牙形的杯把。现在看来,如此简单的线条画出的作品似乎让人啼笑皆非,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坚信着,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简笔画。
我像是爷爷的小跟屁虫,我喜欢和他去农田里干活。爷爷总是笑眯眯地使唤我拔杂草或者播种。但等我再大一点儿开始上小学时,他便不再要求我帮忙了,他说,读书人的手是不能干活的。当时,我不是很懂读书对于我的意义,但后辈读书对于爷爷的意义,我却从很小就能感受到。因为贫瘠的土地上,太需要一种力量,那种能让土地上开出花的力量,那便是知识。
每次周末放学,爷爷总是会细细地问我的学业,甚至比我的父母还要积极。我的个子越来越高,爷爷的背却开始弯了,我小小的肩膀上突然就承载起希望和压力。爷爷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他总是叮嘱我,丢什么也不能丢了知识。
后来我上了大学,一年回家两次,与他相聚的日子更少了,我怕与爷爷见一面少一面,总是尽量地多回家陪他。他总问我什么时候毕业,也总希望将来我能成为一位好老师。他看着我从一个又黑又瘦的黄毛丫头长到一个大姑娘,那份爱沉淀在他越来越昏花的眼睛里,也定格在我的心中。
在我求学的生涯中,给我最大启发和鼓励的就是爷爷,他教会我脚踏实地、天道酬勤,让我用务实的态度去面对人生和理想,他是我人生路上的导师。我喜欢和爷爷说话,三言两语间,亲情的温馨就体现出来。我喜欢用那个旧旧的搪瓷杯,因为它是爱最初开始的地方。
长大之后,才理解血浓于水的亲情,就像从阿华田到米粉再到米酒,滋味越来越苦涩,也越发的清冽浓郁。亲情何尝不是这样,随着日月的推移,才能显得熠熠生辉。
爷爷快到八十大寿了,在那一天,我想我一定要告诉他,我爱他的搪瓷杯,也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