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英社的小小漫画家们每天加班,往往画到半夜,有时会到巷口吃夜宵。我在乡下时没吃过水饺、锅贴、包子、阳春面等食物,有一天深夜,跟大家一起到巷口路边摊吃夜宵,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吃麻酱面。
当时我感慨:“世上怎么有这么好吃的面!”
直到今天,我还是觉得麻酱面是天下美味,一碗清粥、一盘豆腐乳就是上等美食。我并没有因为有名有钱而改变自己的口味。
由于我热衷于画漫画,因此并不太想家。来台北之前,我在家里经常整个菠萝吃个痛快。后来,经过工专附近的水果摊,我看见那里摆满了切好的菠萝,突然很想念故乡。
一个菠萝被切成四片,一片五毛钱,菠萝心一毛钱。我舍不得花五毛钱,于是拿出一毛钱给小贩,说:“老板,买一根菠萝心。”
我边走边嚼着菠萝心,满嘴都是故乡的滋味。
匆匆过了一个月,马上到了第一次领薪水的日子。大概许老板看我画得又快又认真,原本讲好一个月300元,结果他给我薪水翻倍,我第一次领到600元。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领薪水。领上钱后,我立刻到邮局汇450元给父亲。寄回家75%的薪水,纯粹为了内心那种骄傲,证明自己的确能靠画漫画赚钱。我还附一封信给父亲,简单报告生活状况,最后加了这段话:
爸爸,你在全乡书法第一,但我不仅要成为全花坛乡最好、全彰化最好、全台湾最好的漫画家,有一天我要成为亚洲最好的漫画家。
只因我第一次出版漫画,第一次领薪水兴奋过度,才写下这段年少轻狂的话。
直到22年后,我拍摄的《七彩卡通老夫子》在台湾票房第一,获得“金马奖最佳动画片”,我也因此获得“十大杰出青年”奖。父亲送我一张他特地为我写的书法作品“名震亚洲”,我才猛然发现:原来父亲一直牢记这封我年少轻狂时所写的信。
我相信只要持之以恒,拼命地做一件事,一步步向前,总有一天能达成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