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昭平君的母亲隆虑公主因病去世前,曾“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可谓爱子心切,用心良苦,汉武帝答应了她。可就是因为这个“免死”承诺,使昭平君有恃无恐,日益骄纵,居然“醉杀”公主奶娘,犯下死罪。起先承诺“为昭平君豫赎死罪”的汉武帝,事到临头,却还得虑及不“诬先帝之法”且“负万民”,只好准了廷尉之奏,将昭平君处死。
倘若没有“豫赎死罪”之举,昭平君或许还会多一分对于法律的敬畏,多一分对于自己言行的约束。他是汉武帝的女婿,又是汉武帝的外甥,对于他的死,汉武帝亦心如刀绞,故有东方朔赞他“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史家将此当作汉武帝执法严明的实例。殊不知,对于昭平君之死,汉武帝也有责任——倘说隆虑公主“头发长,见识短”而以如此方式为子孙谋乃是愚不可及,被誉为“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未曾晓之以理加以劝阻,不也有一定责任吗?
大将军霍光“病笃”之时,汉宣帝前去探望,“为之涕泣”。霍光也虑及子孙,但他胸有城府,不像隆虑公主做得那么露骨。他向汉宣帝请求的,乃是封其兄霍去病之孙霍山为列侯,以“奉兄去病祀”,这与他想立自己的女儿霍成君为后,并不明言却如出一辙。
汉宣帝自然懂得霍光的心思,当日便拜霍光儿子霍禹为右将军。霍光去世之后,又下诏免除霍光后代子孙的赋税、徭役,让他们继承霍光的封爵、食邑,而且“世世无有所与”。
正因为霍氏一门权势熏天威镇朝野,才使得霍家子弟骄奢放纵目无王法——“朝请”时“数称病私出”,“朝谒”也叫“苍头奴”代劳,连家奴都依仗势力,动不动就扬言“县官(指汉宣帝)非我家将军(指霍光)不得至此”,以致最后阴谋起事,自食其果。霍光为他的子孙谋得的“福荫”,引来的却是霍家的灭门之祸。所谓“世世无有所与”不得善终,也就成了世人的笑柄,历史的嘲弄。
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孙有所作为,谁都不愿自己的后代穷困潦倒。从这个角度说,为子孙谋可以理解却亦当有度,过犹不及,往往适得其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机遇,一代人有一代人可能经历的坎坷与应当付出的代价,子孙后代的事,并非都可以由父辈或祖辈去预设谋划。能以自己的言传身教,熏陶培养子孙立德、立功、立言自然很好。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如少为子孙谋,甚至不为子孙谋,尤其不可为子孙的官爵与富贵谋。
(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