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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公租房”

2021-11-03 10:32:01    来源:莱西市情    编辑:宋婧

新市民、青年人是一座城市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新鲜血液”,如何让他们安居乐业,不再为房子而焦虑?近年来,我市公租房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减轻市民租赁住房负担。今年8月底,我市重新修订了公租房保障政策,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如何申请?租金价格是多少?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和城建设局房产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科长于华梅。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房源首先要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单身人员除符合前述条件外须年满30周岁;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等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于华梅说道,此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职工;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本市农村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都可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和各类人才原则上通过所在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予以公示登记。城镇低收入家庭则需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龙水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予以公示、保障资格登记。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多少?

“我申请的公租房是蔚蓝水岸电梯房,不到60平,一年租金4063元,一个月才338元,减轻了很大的生活压力,接送孩子上学也方便多了。”承租户李云志说道。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基本在60平方米以内,低收入户籍家庭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实行差别化租金;新就业职工、各类人才、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和退出应该注意什么?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于华梅介绍说。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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