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四年前便已推行试点,但目前险企的参与程度并不高。8月8日,银保监会表示,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进一步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据了解,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简单理解,就是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不仅可以继续居住,每个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身故后,保险公司再通过处分房屋来获得保费等相关费用。自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选择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期两年。2016年7月,监管部门又将试点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不过,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参与热情并不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推行困难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房子70年的产权可能会给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推行带来一些障碍。另一个难点是,产品的设计如何跟房价的波动趋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双方共担的机制。此外,此前有分析指出,老年人的长寿风险也是以房养老保险需要面对的问题。
从需求方面来看,朱俊生表示,“由于我国的传统是老人去世后房子由子女继承,结合一些国内外的产品来看,大多数需求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大多是低收入群体或者失独家庭,所以要推广的话,从这些群体切入可能会更合适一些”。 (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