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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会如何影响房价?

2018-01-31 09:38:10    来源:    编辑:

   “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月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的这句话,可谓激起千层浪。他指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中国土地供应将出现实质性变化。政府不再垄断住房用地,而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再是一手住房的唯一提供方。未来,其他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成为住房供应方。而随着更多房源进入市场,将有助于抑制地产投机,满足住有所居,缓和部分大城市房价长期上涨的紧张局势。
  非房企自有土地能否开发商品房?2018年是“房改”20周年。中国房地产过去20年的发展历史,其实就是国有土地发展历史。特别是商品房住宅土地,来源单一,地方土地财政依赖房地产。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是商品房住宅土地的唯一来源。然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却备受诟病。有人认为,“土地财政”无疑是高房价的重要推手。
  除了地方政府,居住用地还能从哪儿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还有两种居住用地提供者:一类是村集体、企业。农村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可以入市,由农村集体组织供地。另一类则是园区、工业区、国企手中的大量低效工业用地,也将开闸,逐步转换成住宅用地。
  不过,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作为住宅用地”,是否意味着可以作为商品房开发用地?能否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对此,专家认为不可过分乐观。姜大明部长的表态中强调了两个前提:“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因此,非商品房开发用地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的可能性不大。且无论从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从目前各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来看,短期内彻底打破地方政府对商品房开发用地的高度垄断,还不太现实。
  房改前集资建房形式或将再现。“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非开发类的相关企业、个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资公司等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过去很少被提及用于住宅用地的国有企业工业用地,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场有限的情况下,会积极盘活此类存量土地,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的“四元产品线”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应。事实上,利用国有企业自有用地建设住宅此前已有先例,但主要是提供保障性住房。而类似房改前集资建房的形式或将再现,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今后不一定是房地产开发商拿地建房,比如房改前有过住房合作社形式、再比如单位拿地建房。类似于房改前集资建房的形式,大家先凑钱,公司集合了钱,拿地建房,再以成本价分房。
  房价受何影响?哪类市场受影响最大?《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从供给侧改革角度看,若供给渠道多元,供应源头上形成竞争,将改变独家供应下的“供地荒”现象,降低供应成本,特别是降低被地价推高的房价。这属于房地产供给侧改革,也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缓和部分大城市房价长期上涨的紧张局势。但改革会遇到各种阻力,推进没那么快,不会立即传递到房价上去。
  哪类市场受影响最大?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其中,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于商品房住宅市场来说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房、租赁房等,住房不能等同于商品房,目前看,政策更多提及的是租赁住房试点,集体土地用作租赁用地是试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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