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报道显示,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青岛市的房价已经连续两个月未有明显增涨,基本趋于稳定状态,近年来最严格调控政策的效果正在显现。但对于不少市民来说,买房依然是一个难题,压力依然存在。因此,有人想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来为自己添置一处住所,那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售卖经济适用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