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理清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市房管局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在借鉴黄岛、城阳等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莱西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出台,现予全文刊发。
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莱西市范围内具有物业资质并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市房产管理局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内业考评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内业考核。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外业考核。
三、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社区居委会按照《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每月对辖区内住宅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每月20日前将考评结果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评时,应征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二)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考评结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汇总情况于每月22日前报市房管局物业科。
(三)市房管局对各街道办事处报送的考评结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得出各物业服务企业外业考核得分。
(四)市房管局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内业考评标准》每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基础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得分即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内业考评得分。
(五)内业考评得分与外业考评得分按照30%、70%的比例加权平均后,即为物业服务企业本月的月考核成绩。
(六)物业服务企业一年内12个月的平均成绩,与年度考核加分扣分项得分合计后即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成绩。
(七)市房管局每月将各物业企业月考核成绩汇总表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等级管理挂钩。
年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小区为五A级小区;得分90~95(含95)分的小区为四A级小区;得分85~90(含90)分的小区为三A级小区;得分80~85(含85)分的小区为二A级小区;得分60~80(含80)分的小区为一A级小区。对获得三A级以上小区由市房管局颁发标牌,悬挂于小区醒目位置。
(二)考核结果与荣誉申报挂钩。
五A级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国家级荣誉,四A级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省级荣誉,三A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青岛市级以上荣誉。
(三)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挂钩。
1、物业服务企业上一年度考核得分与本年度所有月份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低于80分的,市房管局不予出具《企业信用良好证明》,不得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投标。
2、在莱西开展业务不足一年的,在莱西接管项目以来所有月份的考核成绩的平均数低于80分的,市房管局不予出具《企业信用良好证明》,不得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投标。
(四)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费调整挂钩。
市房管局每月将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项目的考核成绩通报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考核情况作为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单个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分一年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建议该住宅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职责)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