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市举办物业服务行业文明行业创建动员部署会暨物业管理业务培训班。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物业办主任、全市所有社区居委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
会议指出,按照省住建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企业要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市房管局将安排专人对各街道、各物业企业的创建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
会议提出,为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维护业主权益,我市制定了对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细则。一是对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工作采取内业考核和外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进行考评,街道办事处四个季度的考评成绩的平均值与本年度考核加分扣分部分合计后即为街道办事处的年度考核成绩。每季度考核结果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考核办。对街道办事处的考评结果,纳入市科学发展观专项考核。二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起市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考核体系,督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社区居委会每月对辖区内住宅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外业考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考评基础上统计汇总,市房管局对各街道办事处报送的考评结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得出各物业服务企业外业考核得分。
据了解,三级考核体系的考核结果不仅是评价物业服务质量的标准,也将与物业企业的星级管理挂钩,由市房管局颁发标牌,悬挂于小区醒目位置。与企业荣誉挂钩,五A级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国家级荣誉,四A级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省级荣誉,三A以下小区及其服务企业不得申报青岛市级以上荣誉。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挂钩,物业服务企业上一年度考核得分与本年度所有月份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低于80分的,市房管局将不予出具《企业信用良好证明》,不得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投标。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费调整挂钩,市房管局每月将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项目的考核成绩通报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考核情况作为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重要依据。单个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分一年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建议该住宅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职责)解除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