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人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而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时,申请加名字者只需带上产权证、结婚证到房管局办理即可。 而计划结婚或已婚的人,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要办理的手续或流程与在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何不同?
房产证加名,婚前、婚后不一样
第1种: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第2种: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少有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