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0〕6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01《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底前消除普通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消除大班额”)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除大班额问题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意见,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我省自2015年启动实施消除大班额问题工作,经过五年努力,已累计完成投资16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890所,新增中小学学位334.42万个,全省中小学56人及以上教学班比例由2014年的23.49%降至5.63%,下降了17.86个百分点,基本消除了超大班额。但我省消除大班额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一是现有大班额教学班17602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总量居全国第二。消除现有大班额需要扩增学位9.59万个。二是按现有容纳能力,预测秋季新生入学缺口18.44万个。三是按当前0-6岁儿童数量测算,未来小学学位缺口72万个。四是工作进展不平衡,7市已基本消除了大班额问题,但任务较重的4市大班额体量占到了全省八成以上。
在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旨在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健全保障,确保全面消除大班额并不再反弹。
02《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到2020年底增加中小学学位50万个,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建立健全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落实工作举措。着眼2020年全面消除大班额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两个方面任务,多措并举,明确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价监督两方面,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03《工作方案》对2020年底前消除大班额问题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一县一案编制化解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各县(市、区)切实摸清现有大班额底数,精准测算起始年级学生增量,科学确定工作任务,逐县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
二是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对于各地往年已经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262所中小学校,指导各地加快学校内部配套、教学设施设备配备,通过多种渠道补充师资,确保8月底前投入使用,增加学位33万个。
三是继续建设一批中小学校。以市县投入为主,优先保障用地,省级也将加大资金、债券支持力度,年内再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18所,优先保障用地,确保2020年8月底前增加学位17万个。
四是科学划分学校服务区域。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容纳能力,调整优化学校招生范围,探索实行多校联合划片的招生办法,缓解热点学校压力,防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五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消除大班额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保障学校建设项目尽快投入使用。落实好收费政策,减少建设成本,全力保障学位资源扩充。
04《工作方案》对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建设是如何要求的?
一是要求各地要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学校布局规划。前期,已部署了2020—2030年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尽快完成,并严格执行落实。特别是考虑到城镇学龄人口的增加,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仍要坚持城镇中小学校与居住区建设“五同步”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小学教育资源有效供给。
二是指导各地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中小学校。采取城区高中(含职业学校)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方式,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空间。特别提出各地闲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
三是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增加公益性学位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转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调动社会投资。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中小学建设要求纳入相关地块出让条件,推动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建设配套中小学校。
四是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主要是缓解“择校热”问题,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提出深化学校结对帮扶和城乡协作,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群众不再为了追逐某一热点学校而流动。
五是持续加强教育要素保障。强调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对师资、用地和资金保障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省级将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防控大班额问题予以倾斜保障。
05《工作方案》如何保障落实落地?
一是对各级各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在每条工作措施中,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措施、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要求各有关省直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市、区)业务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对评价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消除大班额工作列为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继续坚持月调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调度。要求各地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对因工作不力、工作不实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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