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意见》。意见指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家长委员会委托”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学校考评体系。
近年来,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在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无人监管等“空档时段”问题。
《意见》最引人关注的是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家长委员会委托”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本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将其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意见》还明确界定课后服务内容,一般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