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葛虹虹 通讯员 潘岳林
3月2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双龙泉家庭农场开具了一张纸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这是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来最早一批开具的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注着产品名称、数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并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已开具近 10000 张合格证
为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新模式,自2月14日起,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将全部纳入试行范围,由生产者以自我承诺方式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通俗来讲,这个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老百姓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王庆东说道,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全市种植业生产主体名录,已有173家生产主体登记在册,共开具合格证近 10000 张。
合格证开具实行承诺制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生产者自行开具,自我承诺。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对纳入质量监管平台的经营主体提倡使用电子合格证,电子出证则需要有电子存储备查。”王庆东说道,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一批一证或根据实际需要开具,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据介绍,目前,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正处于试行阶段,市农业农村局在加大宣传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培训,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此外,为了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真实有效,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将开具并出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加强对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和对即将上市的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频次,帮助种植户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帮助其查找原因、整改问题,更加有效地保障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要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