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过了腊八就是年,许多人已经把回家过年的事情提上日程。而这时,高速民警却更加绷紧交通安全的弦,不能有丝毫松懈,保障大伙回家路上的安全。为此,高速交警推出两项便民措施,一是为驾驶员及时提供路况信息,另一个就是对高速公路上十类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后果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以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计分、扣证。
一、“十类轻微违法行为”包含:
1、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2、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3、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4、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
5、或因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6、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7、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8、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9、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对这些交通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一方面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障市民出行顺畅,另一方面是希望通过人性化执法,加大宣传教育。与此同时,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将对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规最高上限进行处罚。
二、“十项重点违法行为”包含:
1、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2、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3、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4、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5、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6、非客运车辆载人违法行为;
7、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8、驾驶车辆使用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9、倒车、逆行、掉头违法行为;
10、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为了自己的安全,行车当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平平安安,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