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批准山东省作为全国首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省份。山东省于3月27日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10亿元政府债券。3月28日至4月1日,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在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这4家银行任意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购买,认购起点和每次递增均为100元。
据悉,本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的政府债券均为专项债券,全部用于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土地储备项目。如果考虑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实际收益率将超过发行票面利率,而且能够随时变现,具有很好的流动性。
有关专家表示,之前山东省政府债券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以银行持有为主。此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政府债券,有利于丰富个人和中小机构的投资渠道,满足低风险投资需求,也能使个人以投资政府债券的方式参与到山东省经济社会建设中来,共享山东发展成果。
(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