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提出“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旨在强化亲商帮商强商理念敢“亲”真“清”,积极作为,创新创造性地开创全市政商交往的新局面,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包括完善政商联系沟通机制、提升涉企服务保障水平、规范党政机关服务行为、倡导诚信守法守廉理念等内容。其中,在“规范党政机关服务行为”中提出,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具体包括可按规定在企业用工作餐和邀请企业家进行公务用餐、参加商(协)会或企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组织商(协)会或企业参加经贸交流活动等方面。
《意见》一经出台,在当地引起广泛的关注。青岛青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永红说:“《意见》出台后,公务人员来我们这里指导工作,可以依规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我们食堂安排工作餐。这样既保持适度政商关系,又不违反纪律。”
青岛市政府一位公职人员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公职人员要对企业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才能帮助他们解决发展问题。”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王付欣教授表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离不开企业家的守法诚信、合法经营。政府颁布《意见》是经过调研的,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一个新条例的出现,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推进与完善。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倡导企业守法诚信,努力构建既能公私分明、廉洁往来,又能政商协力、合作共荣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