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集中约谈境内WiFi分享类网络应用服务企业,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境内提供服务的119家企业提出5项指导性措施。
指导性措施要求,未经本人或单位授权或同意的个人用户WiFi网络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公开WiFi网络,停止分享服务并清除相关信息;居民小区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无法确认属于公共服务WiFi网络的,暂停分享服务;要通过官方网站、APP客户端公开分享服务、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条款,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要通过官方网站、APP客户端提供WiFi网络分享信息的查询和投诉渠道。对WiFi网络所有者要求停止分享的,经核实后应当停止分享;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和鉴别、防范假冒WiFi网络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