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烟台海阳籍男子在莱阳市盗窃一辆电动车后,骑车到我市进行销赃,在途中又发现一目标后,其又顺手将另一辆电动车偷走。我市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通过调取视频监控,一路追踪到其暂住的招远市并成功将其抓获。目前,这名已经先后5次被打击处理过的男子又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8月22日17时30分许,市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群众停放在经济开发区滨河路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发现,当日14时许,一名男青年将受害人的电动车偷走。在确定了嫌疑人衣着相貌后,民警随即展开视频追踪,经过调取大量视频监控,警方最终锁定嫌疑人极有可能在烟台招远市居住。随后,民警立即转战招远市,经过多日走访、调查,民警确定暂住在招远市的烟台海阳市人赵某平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18日凌晨4时许,滨河路派出所民警再次赶赴招远市,经过现场摸排调查,最终于当日6时许,成功将赵某平在暂住处抓获。
后经审查得知,8月22日12时许,赵某平先是流窜至烟台莱阳市,在成功盗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其骑赃物电动车准备到我市销赃,途中经过我市城区滨河路时,又发现了一辆目标三轮车,于是其随手又将这辆电动三轮车偷走。据赵某平交待:从90年代开始,其先后5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并判过刑,刚于今年8月份刑满出狱,有了之前的教训,原来是海阳人的他却选择暂住在招远市,而作案的地点又选择了莱阳市和莱西市,原本以为这样会成功逃避警方的打击,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经审讯,赵某平对其于8月22日盗窃电动三轮车2辆,总价值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月18日,赵某平因涉嫌盗窃已被我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针对电动车被盗案件,公安机关在全力做好侦破工作的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们加强防范意识,减少案件的发生,确保财物安全。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到非法市场购买赃车,买旧车时应核实购车发票,确认车辆来源等,以防手续有假,而不能“合法拥有”,更为自己或他人电动车再次被盗埋下祸根。另外,明知赃车仍购买和销售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