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村民张某正在家里休息,忽听门外传来“嘭”的一声巨响,出门一看,自家一根连接平房出厦的支柱被邻居李某驾驶铲车经过时不小心撞倒,柱子倒地时又砸到了自家的铁门。因两家素来相处和睦,损坏发生后,二人合力很快便重新架起了支柱。本以为此事就此画下了句号,但张某与李某却在铁门的修补问题以及平房的损失数额上较了真儿,多次发生争执,村干部多次调解,收效甚微。一气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10000元。
立案后,法官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取证,并组织原告律师及被告到庭调解。法庭上,法官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但双方始终在赔偿的数额及律师费的负担问题上分歧较大,故最终未能达成和解。此时,原告律师提出鉴定,法官提醒双方,鉴定有风险,双方庭后可以去找个瓦匠、铁匠粗估一下损失,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退一步海阔天空。无奈双方僵持不下,原告声称要赢得堂堂正正,坚决要求鉴定;被告则表示要弄得明明白白,此事奉陪到底。
法官再次提醒,鉴定部门接到申请后需要三步进行鉴定:第一步确定因果关系;第二步确定修补方案;第三步确定损失,而且需要支付数额不小的鉴定费,但双方均无退步之意。半年后,花费1.2万元、第一步的鉴定结论“出炉”了:张某屋面上的两条细缝是由于失去柱的支撑所致。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此时,原告喜忧参半,既高兴结果有利于己方,又担心被告继续较真,鉴定不知何时是个头;被告则面有难色,称是原告在赔偿金额上出尔反尔,不守信用才到今天的地步。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但谁都不肯迈出第一步,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必须想办法踩下两人赌气的“急刹车”。
法官对双方开展交叉调解,一方面给被告算经济账,现在看似是原告一直在拿钱作鉴定,但是这钱最后也将由被告负担。如果不退步,这1.2万元仅仅只是开始,走到现在双方没有一个是赢家,不要因为赌气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法官提醒原告律师,鉴定结果虽然有因果关系但有可能鉴定不出损失,如果鉴定不出损失或者损失数额不大,不一定会让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律师要向原告做好释法及风险提示工作,不要把小案搞大。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以1.8万元达成协议,五日后被告便将案款汇到原告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