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为防止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市城建局提醒广大市民认真掌握燃气安全用气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用气的良好习惯,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一、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
(一)使用燃气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开启油烟机、排气扇等排气设施,及时排除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二)使用燃气过程中,应有人监护,防止汤水溢出扑灭火焰或干烧造成事故。
(三)用气完毕,应关闭燃气器具阀门,管道燃气用户还要关闭燃气表后阀门,长期外出还应关闭表前阀门;液化石油气用户还要关闭钢瓶角阀。
(四)燃气器具和燃气管道连接管应使用燃气专用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使用,与燃气器具、燃气管道连接处必须加管卡紧固。胶管应定期检查更换(最长不超过2年应更换),发现胶管变黄、变硬或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五)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器具的房间严禁住人,并不得改作卫生间 、客厅或其他用途,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六)在使用燃气的房间不得使用其他固体、液体燃料,建议用户不同时使用两种气源。
(七)用户应经常检查室内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将肥皂液涂抹于燃气管道系统各连接处,检查是否漏气,严禁使用明火试漏。
(八)遇停气或燃气压力不正常而无法正常使用时,要关闭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表后阀门并联系燃气公司咨询。
(九)建议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注意事项
(一)用户应使用有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及周转钢瓶。
(二)不得在高层建筑、居住房间、地下室 、半地下室或其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钢瓶应放置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与燃具的净距不小于0.5米;要远离热源,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小于1米。
(四)不得加热、摔砸 、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禁止私自拆修瓶阀附件 、改换钢瓶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钢瓶安装调压器(减压阀)前,要确认调压器橡胶密封圈无变形、缺损。
(五)居民用户应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调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应定期更换。
(六)用户不得自行处理液化石油气钢瓶内残液,应由供气单位统一处理。
(七)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定期检验。
(市城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