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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2018-05-16 10:30:38    来源:    编辑:

   所谓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是对结婚后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的归属问题。

  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1、协议双方的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2、协议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3、财产凭证原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莱西市公证处办公地址:烟台路96号
  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公证服务窗口:莱西市长岛路148号28号窗口
  业务联系电话:88472027,88484257,88471217,88484301,66035775,6603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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