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法院执行三庭的办公室里,64岁市民老曲将执行案款紧紧地捏在手里,喃喃自语道:“了心事了,了心事了……现在闭了眼也能对得起儿子了。”而一旁的执行法官也鼻头一酸,压在心头十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2007年8月,老曲的儿子与刘某元、刘某平发生交通事故,老曲的儿子当场死亡。双方因赔偿发生分歧,2007年9月7日,老曲将刘某元、刘某平诉至市法院,经市法院调解,被告刘某元、刘某平须赔偿原告25万余元。后保险公司赔偿23万元,剩余案款由刘某元、刘某平赔偿,但两人一直未履行义务。2008年6月,老曲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市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沽河街道某村执行案件,但已“人去房空”。邻里街坊都不知道他们的去向,只听说去外地打工去了。
十年间,市法院执行人员已记不清前往刘某元、刘某平家多少次,只记得每次到沽河街道周围执行案件,都要到刘某元、刘某平家转转。紧锁的大门、渐渐生锈的门锁、老曲颤颤巍巍的背影,都成了执行干警的痛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24日,一直没有放弃的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元、刘某平案发后并没有去外地打工,而是举家搬往另一镇驻地居住。迟则生变,4月25日早上5:30,执行法官带着老曲来到刘某元、刘某平的新住址,一举将其抓获。在拘传刘某元时,刘某元恨恨地说,“都十年了,你们法院怎么还没忘掉我?”
经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刘某元、刘某平缴纳剩余案款,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