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莱西青岛国内视频金融房产教育时尚美食美容健康旅游汽车副刊平安魅力工业环境民生媒体理论

聘请律师须知

2018-02-28 10:14:49    来源:    编辑:

 签合同


当您决定聘请“山东***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后,应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合同将载明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与您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代理权限、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此,委托前,应逐条认真阅读委托代理合同的有关事项,如对其中内容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如确无意见,方可在协议上签字。同时,应注意委托代理协议是您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上面有律师事务所公章,不能与律师个人私自签订委托协议,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根本保障。
 
交费
 
  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后,您应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代理或辩护费用以及律师外地办案所需差旅费、文印费。律师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山东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您交纳律师代理、辩护费用后,律师事务所应给您出具正规发票。律师办理案件所需要的差旅费、文印费是根据办案的实际情况预先收取,结案后多退少补,这项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向您出具收据。除上述两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您收取费用。如果您家庭贫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可为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活动
 
  签订完成委托代理协议并交纳费用后律师即开始履行代理义务。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会认真、负责、及时调查取证并妥善保管证据,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不得泄露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或担任本案对方或第三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不得威胁、利诱他人作假证或阻碍他人作证,如果律师有上述行为,您可向莱西市司法局投诉或反映。投诉电话:0532-88405926。
大家最喜欢看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备案号: 鲁ICP备15020372号-1|鲁公网安备 37028502160105号Copyright 莱西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