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2、品行良好;
3、无《律师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5元(代山东省律师协会收取)
四、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实习申请表》(青岛律协官网下载http://www.qingdaolawyer.org/);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青岛律协官网下载http://www.qingdaolawyer.org/);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莱西市司法局法管科审核,提报材料时应提供原件,复印件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经莱西市司法局审核无误后,报青岛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