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宇
7月的天气,火一样“热情”,与天气一样火热的是,市法院抓捕老赖的执行现场。
日前,市法院四名执行干警冒着酷暑,驱车先后来到沽河街道办事处兴旺庄村、夏格庄镇苏家庄村及夏四村,将被执行人林某、崔某、徐某拘传到庭。被拘传到庭后,林某让家人将1.5万元案款交到法院,案件完全执结。崔某交纳1万元、徐某交纳5000元后,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2004年1月,刘某华与其子刘某城,将郑某打至轻伤。2005年经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刘某华、刘某城赔偿原告损失55170.2元,但刘某华父子一直逃避执行,东躲西藏,不知所踪。经调查,近期刘某华因家中有事偶尔回家。
了解到这一情况,7月19日,市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南墅镇下庄村,趁刘某华中午回家吃饭之际,由身着便衣干警进村实施抓捕。刘某华猝不及防,在家中被逮个正着。
刘某华被依法带回市法院执行局后,仍百般狡辩。最终,法院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司法决定。
7月20日,拿到子女抚养费的王某高兴地竖起了大拇指,为市法院的执行干警点赞。
7月6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因与被执行人李某抚养权纠纷一案,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子女抚养费3600元。7月20日,执行法官来到夏格庄镇夏七村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中。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同意马上筹集资金履行义务。当日中午,李某将3600元案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执行法官顾不上吃饭立刻将案款现场交给了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