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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

2017-06-15 09:26:18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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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张宇

  6月7日,在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市法院执行局对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实施强制执行。
  2016年,原告王某与被告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姜某付给原告王某欠款人民币30万元。王某于2017年1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并查封了姜某租赁月宫商场一楼开办的众联汇养老中心财产,姜某交付案款10万元后拒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现被执行人姜某租赁已到期,市法院依法扣押被申请执行人姜某存放在月宫商场一楼的物品。
  强制执行前,市法院执行局成立了现场执行工作组,拟定了执行预案,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对此案的强制执行全过程;与锁具公司、搬家公司联系,进行必要的开锁、搬家工作。执行当天,在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法院执行人员对存放物品进行了详细清查、登记和搬移,并用执法仪对执行全程进行记录。整个执行过程持续近12个小时,此次扣押的财物将依法予以评估、拍卖,用以偿还债务。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既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又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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