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审判主业,强化管理抓落实,深挖潜力促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和进展。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集体三等功”、“优秀基层人民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2016年共新收案件11649件,同比增长16.5%;结案11806件,同比增长25.0%;存案1205件,同比下降10.6%。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61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全力保障“美丽莱西”建设,对4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共计11人犯,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严惩职务犯罪,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8件,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蔓延势头。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054件。加强经济运行新形势的研判,瞄准企业发展“新常态”,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全省商事审判示范点”。针对传统金融案件及新型复杂金融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创新金融案件分类管理和专项审判机制,依法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40件、标的额4.86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43%和132.7%。
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02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范行政案件立案,畅通救济渠道。既注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公益诉讼,依法受理由市检察院提起的青岛首例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提示、登记、反馈和公告“一函一表”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2%。
执结各类案件2789件。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这一核心,依托“执行利剑”行动,坚持不懈运用好“联、曝、查、限、惩”等手段,切实解决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夏日风暴”行动,共拘传96人、拘留25人,执行到位400余万元。对执行案款发放进行专项清理,实现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构建执行款物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落实司法改革各项要求
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实行案件审限通报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超12个月、超6个月案件和即将超审限案件每周进行通报。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坚持简易程序优先适用原则,严格控制“简转普”程序转换,实现简案快办、提速增效,其中刑事速裁程序,创新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应对案件大幅增长。建立了审判执行数据分析制度,设立“全院—庭室—个人”三级目标管理机制,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案件流程进度。实现案件流程节点全程提速。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委托鉴定以后,及时跟踪和督促,防止鉴定时间过长。在送达阶段,凡是能直接送达的一律直接送达,凡是当事人同意通过电话告知、电子邮件送达等简便方式送达的一律简便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切实加快未结案件办理进度,推动案件“去库存”取得显著效果。
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审判团队建设,按照“1+1+1”模式,建立了26个民商事审判团队。完善专业审判小组会议制度,最大程度发挥资深法官的业务特长,即实现了对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过滤”,又为审判经验提供了传承途径,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同比减少49.8%。建立院庭长办案长效机制,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共结案6069件,占结案总数的51.40%,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司法为民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四室”。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诉前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合理分流矛盾纠纷,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四室”,即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结合“三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建立内外衔接、繁简分流、科学高效、多元便捷的诉调对接机制。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案件760件,达成调解或和解438件。
进一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完善保险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诉调对接解决机制,形成与诉讼有效衔接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一体的新格局。大力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示范法院”,开展调解工作339次,化解纠纷117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经验被青岛中院《工作简报》、省高院《今日信息》刊发。
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建立庭审网络直播长效机制,上半年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居青岛基层法院首位。实现新闻发布会常态化,召开“打击污染环境罪”新闻发布会,《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