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化落实、创新推动”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司法提升能力,真抓实干认真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可喜成绩。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并获得争先创优工作一等奖。
司法办案成效显著
围绕巩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批捕上述案件173件212人,起诉181件249人。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力度,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95万元,崔某以民间互助名义骗取300多名受害人159万元,均被依法提起公诉。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和“毒鸡架”、“甲醛白菜”等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14人。对我市某环境集团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的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过程中。高度关注公民信息安全,批捕、起诉了两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围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以严查快办有力震慑犯罪。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办理了全省首起国有企业改制领域贪腐案件,涉案总金额5400万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办民生领域“小官大贪”案件,立案查处了17名涉嫌玩忽职守和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宣讲进机关、进国企、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讲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多人次。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围绕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0件,不捕不诉147人,提起刑事抗诉5件7人,已改判3件6人,追捕追诉52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24起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书面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违法17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29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全省首例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改革强力推进
大力推行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在控申接访大厅设立专门的律师服务室,印制律师信息便民服务手册,由值班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为来访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经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释法说理,90%以上的信访群众表示接受律师意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或者息诉罢访。经由该制度,已将1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引导进入申诉程序,并为8名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15万元。于某某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10大典型案例,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
全面推行刑事速裁试点改革。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办法》,对程序启动、当事人法律援助、调查评估等工作进行分工。对有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并符合适用条件的11类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先后办理刑事速裁案件228件236人,约占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34%,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改革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以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在机关驻地和派驻检察室建成5个检察宣告庭,对做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决定的11起案件和3件重大信访案件,现场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详细阐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依托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工作平台,构建多维度、规范化检务公开发布平台,已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司法办案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1869条,有效提高了检务公开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实现了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新拓展。
队伍建设成果丰硕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解决检察干警理想信念问题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每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日,在内网开设学习专栏,编发学习教育资料,定期组织演讲比赛、心得体会展评,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在青岛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和我市“七一”演讲比赛中取得“双第一”。
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邀请业务专家授课,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分批选送业务骨干赴政法院校进行封闭培训,11人被评为全省和青岛市级业务尖子、“十佳办案人”。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业绩测评、民主推荐等环节,确定了首批遴选入额检察官31人,确保优秀办案人才向业务一线倾斜。加强典型培树,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1名班子成员被评为青岛市劳动模范。在全院开展“学身边典型、树检察正气”活动,全院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热潮,1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莱西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不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将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学准则条例、守纪律规矩”正风肃纪活动,通过开展自查自纠、谈心谈话、查摆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效地解决了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完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从严执行“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内部督察,开展各类形式的明察暗访56次,发布督察通报24期,规范整改各类问题11项,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莱西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宜居幸福城市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围绕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常态化检察服务体系,服务举措更加细化,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惩黑恶势力、涉毒涉枪、盗抢骗等刑事犯罪。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机制,严惩重点领域与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其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
保障民生有新举措。积极查办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危害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健全惩治行贿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范围和领域,强化横向联合,形成多元化的防范打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监督能力有新提升。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灵活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有效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和脱管、漏管问题。
改革创新有新突破。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公益诉讼和检务公开等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稳步探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使检察职权配置更加合理,检察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队伍建设有新面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科学化、实战化、网络化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专门人才。努力建成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检察干警业务精通、公正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形成求真务实、团结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