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投资失败,常州的老吴5万元银行存款打了水漂。为了挽回损失,老吴刻意隐瞒自己的投资者身份,以不知情为由向法院起诉银行,要求银行返还这笔存款。近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查明真相后,最终驳回了老吴的诉请。
去年12月,老吴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市某家银行,称他在该行的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要求银行归还。老吴诉称,去年11月,他打算取钱回老家修缮房屋,发现银行卡上的5万元存款无法取出,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告知卡上没钱。工作人员还向他出示了银行内部流水账单,账单显示其存款是通过“银商转账”被转出。老吴坚称他并未开通“银商转账”业务,其存款以这种方式被转出,根据银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原则,银行应当向自己返回这笔存款。
那么,老吴的这5万元存款到底去哪儿了呢?银行表示,这其实是老吴因投资亏损而向银行提起的求偿诉讼。根据老吴的《存款历史交易明细清单》,自2014年起,每次他存款后,钱都汇给了同一家公司,且交易有进有出,部分交易的间隔时间极短,老吴明显是该公司的投资者。而从2015年开始,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涉嫌犯罪问题正式立案侦查,并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在线申报、属地公安机关报案等多种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债权登记。法院还向警方调取了常州地区该公司的投资名单,发现老吴确实在该名单中,名单中还载明老吴累计入金64800元、出金16100元等记录。在法院调取的证据面前,老吴最终承认了是某公司的投资客户、通过银行卡转账进行投资交易等事实。
承办法官向老吴解释,根据相关规定,老吴已报案,公安机关已登记受理,目前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故不属于民事案件立案受理范围。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