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事关群众安宁、人民福祉,如何让群众安全、人民满意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核心内容和至高追求。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发现一些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案件、小纠纷,执法办案“小瑕疵”,工作作风“小苗头”、“小问题”,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此,局党委提出了“抓小事、促养成”、“破小案、保民安”、“纠小错、常问责”的“三小”工程总体思路,坚持改革创新,以小见大,以小促大,提能增效,使公安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公安工作发展根基不断夯实。在山东省公安厅和青岛市公安局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莱西市一直名列前茅。
抓小事促养成实现警务工作提档升级
小事关大局,小事连民心。把“抓小事、促养成”活动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整肃警纪,提升素养,努力营造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警营生态。青岛市副市长、市局局长黄龙华同志专门对“抓小事、促养成”活动作出批示:“见事见人就是真抓,只要真抓就有效果。”
坚持边查边改。全面排查梳理出队伍在日常工作、内务管理、纪律作风、装备保障和执行力等五个方面涉及的20个短板弱项,并推行“一个短板、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组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一体、整体联动、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对照20项短板,汇总梳理和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等不靠、立即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进行立项整改、挂牌攻坚。
坚持建章立制。对涉及窗口服务、110接处警、执法执勤、执法场所安全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动作。同时,深入研究派出所在接处警、巡逻防范、侦查破案、应急处突、服务群众和发展等方面的新方法,探索运用微警务、“互联网+”等新载体和新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和完善全警学习制度、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财物管理制度及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释放强烈信号,狠抓规范养成。
坚持责任落实。以制度为警戒线,层层签订队伍管理责任书,不断压实队伍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采取现场督查、网上监察、受理投诉等方式,对庸懒散问题进行严厉查纠,并每月组织两次明察暗访,排出名次,张榜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大盘,对各序列倒数第一名实行一票否决。活动开展以来,已有5个单位被通报批评,1人受处分,4个单位负责人在全局大会上作检查说明。
破小案保民安打造青岛最安全城市
“小案”侦办难是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也是基层公安工作的突出短板。市公安局将“小案”侦防作为控制社会治安的有力抓手,全面推行“全警上案、专业破案、完美办案”工作模式,综合施策,强力攻坚,有力提升了“小案”侦防能力。2016年,全市“小案”破案同比增长17.2%,发案同比下降16.5%,为青岛农村四市最低,打击处理数同比上升15%,为群众挽回损失270余万元。青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同志批示:莱西市局做法很好,转发各分、市局主要领导同志参阅。
坚持全警上案,形成小案侦办整体合力。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案”的理念,把破解小案难题作为“一把手”工程、全警工程来抓,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并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研讨会,对小案侦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刑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多警联动”,提升破案效率,严密社会面控制。同时,为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压力,实行党委成员、局直单位与派出所警务合成机制,形成责任共担、合成作战、上下联动的整体格局。在此基础上,依托“天网”工程,加强视频监控与巡防警力的无缝衔接,着力构建“天网+地网”防控对接模式,提高了打防小案的精准度。
坚持专业破案,切实提升小案攻坚能力。针对侵财类犯罪多系职业犯罪、流窜犯罪的特点,探索建立专业化、信息化、基础化的打击犯罪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以专业化应对职业化,将10个刑侦中队按照职责分工整合为五大作战团队,将技术中队的刑事技术和图侦警力分为五组整合到各作战团队,接警后刑侦、图侦、技侦协同作战、同步上案,相互支撑,整体联动,进一步提高打击效能。同时,强化信息导侦,对警情进行每周预警研判,将警情信息与现场信息同步推送至基层一线单位,更加精确的指导巡逻防控工作。
坚持完美办案,让群众对小案侦办工作有更多获得感。牢牢把握提升人民满意这一根本目标和标准,在全局开展“完美办案”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对多发性侵财案件,在坚持快侦、快破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破案必追赃”理念,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当事人挽回损失。对伤害类案件,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按照“能调则调”、“多调少罚”的原则,努力促成双方合解,减少硬性处罚,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对交通肇事类案件,坚持快速出警,尽快处结,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和经济损失,把办案过程作为传递温暖的过程。对命案类案件,全力攻坚,及时破案,消除影响,并通过人性化帮助和救助,尽最大努力给予精神抚慰和亲情关怀。
纠小错常问责创建群众最满意队伍
队伍管理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此,局党委提出了“纠小错、常问责”的工作思路,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靶向治疗,形成常态,防止大患,促进和带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2016年,全局民生警务平台投诉同比下降8.25%,信访投诉案件同比下降22.83%,群众满意度同比提升1.43%。青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福荣同志批示:“莱西市局做法非常好,值得学习借鉴。这是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建立问责常态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
明确三项内容,建立纠错问责新常态。明确问责范围,把日常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发现得不够党纪政纪处理的小瑕疵、小问题概括为六种情形。明确问责依据,对存在的“小错误、小问题”,在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责任追究规定、制度和禁令进行纠错问责。明确问责主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问责小组,对问题对象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纠错问责新常态。
强化三项措施,形成纠错问责新合力。通报曝光,约谈提醒,主要采取编发通报、设立“曝光台”、张榜排名等形式,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问题,编发信息进行全局通报,张榜公布,良莠同展,激励后进。同时,对“曝光”的问题实行约谈制度,做到一有反应及时问询,发现苗头马上提醒。真查真纠,有责必问,对问题结果明显,既定事实清楚,直接进入问责程序。多责并用,问责必严,除曝光、约谈、通报批评等问责方式外,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大会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手段,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做到多责并用,问责必严。
坚持三个挂钩,彰显纠错问责新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凡是被通报通报曝光、约谈、作检讨说明、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分别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分别扣除相应分值,从而优化了考核导向。与民警进步挂钩,对民警的年度考核、调整使用、表彰奖励都必须考虑其日常被纠错问责情况。与单位负责人挂钩,单位或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被问责3次(含)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评先选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处理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记功嘉奖。
“三小”工程贴民心、顺民意、应民愿,市公安局将以“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为契机,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正做大做强“三小”工程,将莱西打造成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