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五年来,全国公检法机关紧密协助配合,保持对醉驾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五年来,“醉驾入刑”带动我市酒后驾驶问题巨变。近日,公安交警部门对“醉驾入刑”五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统计,我市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取得五个明显变化:一是酒驾醉驾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效果尤为明显。二是酒驾醉驾肇事数量大幅下降,特别是恶性事故。三是国民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形成“酒后拒驾”共识。四是严格刚性执法,严惩酒驾违法无例外。五是坚持依法治理,实现“良法善治”。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酒驾是全国各地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目前仍处于酒驾醉驾的多发期、执法的攻坚期。随着查处酒驾执法力度加大,范围从城区向农村不断推进,也随着农村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酒驾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依法治理酒驾醉驾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将可能反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不折不扣的执行,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坚定整治酒驾醉驾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会同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在巩固城区酒驾治理效果、推动农村同步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治理酒驾醉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平安莱西、法治莱西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