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有不少人为图凉快,睡觉时将房门大开,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溜门入室窃取财物。近日,两名外地男子专程到青岛莱西打工,然而干了不长时间二人便因嫌工作太累遂撂了挑子,但为了维持二人的日常花销,曾经都因盗窃被判刑并一起服刑的俩人重操“旧业”,趁夏天群众为纳凉睡觉时没有锁闭房门之机,溜门入室盗窃财物。我市警方接到报警后,通过视频监控追踪成功锁定二人并成功将他们抓获。
7月以来,市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他们前一天晚上放置在床头、桌子等处的现金、手机、首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竟然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受害人和现场勘查民警得知,这些受害人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他们均是居住在平房内,且多数人为了夏季乘凉,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锁上房门或仅关闭一道沙网门。由此民警判断,嫌疑人应该是趁深夜受害人熟睡之机溜门入室盗走了财物。
在基本确定了案件的手段和方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视频监控,通过对视频监控的研判分析,民警发现了两名可疑男子,因为每次案发前后这两名男子均在现场出现过,并且时间都是在凌晨0点至3点左右,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通过视频接力追踪,一步一步跟踪调查二人的居住地,经过调取大量的视频接力,民警最终将二人的居住范围锁定在了水集二村附近。但由于该村属城中村,村中居住人员大部分为外地暂住人员,成分十分复杂,想要查找到嫌疑人非常困难,为了尽快查获嫌疑人,于是民警立即对该村居住人员展开秘密走访排查。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走访排查,民警很快便确定了视频中发现的两名嫌疑人居住处。于是,近日警方通过蹲守成功将二人一起抓获。
经审查得知,二人系魏某(男,24岁,甘肃省人,2012年因盗窃在烟台被判刑3年零4个月)、殷某(男,28岁,山东菏泽人,2007年5月因盗窃在江苏被判刑10个月,2011年3月因盗窃在蓬莱被判刑5年零6个月),据二人交待:他们曾经因盗窃在莱阳监狱一起服刑时结识并成为好友,二人出狱后便决定一起结伴打工,大约三个月前,他们来到我市帮人收胡萝卜,因嫌这个工作太累,所以干了不长时间二人便到城区租房落脚,由于二人好吃懒做且每天需要不少生活开销,于是一段时间后二人决定重操“旧业”,他们趁夜间群众纳凉没有锁闭房门之机,悄悄溜门入室,将群众放置在床头、桌子等处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偷走,到被警方抓获时二人共作案6起,涉案总价值达3万余元。
目前,魏某、殷某二人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夏季一些居民因为室内太过闷热,习惯开门、开窗睡觉,并且认为大门、窗户上又有纱窗,不用担心被盗,盗贼正是等后半夜居民熟睡后溜门入室或剪开纱窗翻窗、撬门或利用“钓鱼”(用长竿伸进窗户盗取财物)等方式作案。对此,警方提醒市民:无论天气多热或外出时间长短都要将大门反锁,特别是一些老居民小区和房屋采用传统门锁,安全系数不高。晚上睡觉前要锁上“暗锁”,检查窗户手扣、阳台铝合金门窗是否扣上。如果实在喜欢打开房门或窗户睡觉,可在门口或窗台上放一盆水、酒瓶、易拉罐等物品,或在门框上挂个铃铛,一旦窃贼进入,这些物品就会发出响声,既可以起到吓跑盗贼的作用,也可以让事主及时发现。同时,应把家中大量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锁好,衣服、包及其他贵重物品要远离窗口放置,无人的房间要关好门窗。如果发现盗贼正在作案,不要立刻擒拿盗贼或报警,首先应冷静下来评估双方实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也可假装不知盗贼进入或利用其他机会偷偷溜出家门,将大门反锁再报警处理;同时,若家中不幸招贼,切忌触碰被小偷翻动过的物品,尽量保留案发现场原貌,以便警方取证。要及时报警备案,为警方侦办案件提供线索。
(宋学友 王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