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所海
村集体“三资”融合是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优化调整村庄建制至关重要的一环,正确处置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中的集体“三资”,对促进新村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庄镇沟东新村针对“三资”融合工作牵涉面广、敏感复杂的特点,成立“三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产融合的组织指导;组织镇经统审中心、相关社区、全体村干部召开沟东新村“三资”完全融合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消除村庄干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着眼新村融合长远发展,全力做好“三资”完全融合工作。由农业农村局、镇经统审中心组织村级“三资”融合清产核资小组成员,进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方法、步骤及要求。
暂时冻结“三资”融合期间所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资金,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产物资、支票、印鉴、收据、日记账、公章等进行盘点,办好封存手续,由镇经统审中心统一封存保管。明确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清查范围,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按照资产、资源、资金的先后清查顺序,进行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通过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及盘亏情况。对资产、资源的清查全面准确、实地核查、不留死角、拍照留证、建立台账;对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和核实,查明形成的时间、原因,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由原村社理事长、监事长、经管员、清查小组成员对每项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查结果进行逐一核实,剔除不合理账目,完善工作台账。清产核资结果经镇政府审核后,在新村和各自然村政务公开栏分别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存。
坚持“四不变、两不降”,即自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社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不变,合作社社员宅基地使用权益不变,现有帮扶政策在帮扶期限内不变,自然村签订的合同相对方权益不变。经济合作社确保自然村村民福利待遇不降低,确保自然村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不降低。
坚持“一次性融合”,整体合并资源、资产、资金,建立新账套,实现“三资”并账。制定《沟东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章程》,注销自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的集体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直接合并形成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同发包方变更为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土地所有权由自然村集体所有变更为新村集体所有。
坚持“收益科学分配”,按照3:3:4的比例分配,即30%作为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积累,30%用于沟东新村村委会正常运转,40%用于社员分红。
根据村庄建制优化后的新情况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按照“四议两公开”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规范了村级民主理财程序。深入推进经管员职业化改革,优化了新村会计队伍。在组织融合的前提下,打破了原各自然村之间的隔阂,凝聚起新村新动力,有效地盘活了集体资产,实现了资源统一经营、资产统一管理、资金统一使用、产业统一规划,为推进新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