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螃蟹的季节和柿子红了的时候撞在一起,本是让吃货兴奋的事儿,但有人却因为“螃蟹和柿子不可同吃”的所谓传统禁忌而胆战心惊。是时候借着螃蟹和柿子的这场一年一度的风波,顺势看穿“食物相克”的真相了!
最早说螃蟹和柿子不能同吃的是东晋张湛的《养生要集》:“柿与蟹(同吃),腹痛大泻。”事实上,这并非螃蟹和柿子相克导致,空腹单独大量吃柿子或螃蟹,也会造成腹痛腹泻。
螃蟹和其他食物同吃如果导致腹痛腹泻,一般来说可能是你的螃蟹出了问题,从现代医学角度分析,这种症状属于典型的急性胃肠炎和菌性食物中毒反应。而当我们单独大量空腹进食柿子、黑枣、山楂、石榴等富含果胶、鞣酸的食物时,这类食物会在胃酸作用和胃肌机械辗转下产生凝块滞留胃中,引发植物性胃石。临床上表现为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或吐少量咖啡色血性物,常并发胃溃疡、幽门梗阻,少见腹痛腹泻。其次,螃蟹是优质蛋白质食品,在胃内强酸环境的基础上,可能会促发胃石,但高蛋白饮食只是众多的促发条件之一。
换言之,即使不是就着柿子吃螃蟹或者吃完山楂喝牛奶,只是单独空腹大量吃柿子或螃蟹也有可能会患胃石症!值得提醒的是,螃蟹营养美味,但因富含胆固醇和嘌呤,即使新鲜也不宜多吃。
食物相克是真的吗?从研究分析,所谓食物不能同食说法流传的原因有以下三条。
一是宗教学的影响。唐代奉道教为国教,道教奉李姓老子为教主,于是古籍记载中不能与李子同食的组合很多,如李子与鸡肉、鸭肉、鸡卵、鸭卵等不能同吃。如加上李子仁同雀肉、李子仁同鸡卵,合计20种,在果类食物中为最多,而历代与李子相关的食物相反记载有339条,远多于其他果类食物。
二是民俗学的影响。如按照古礼,烹调羊、牛、麋鹿等食草动物时要用葱,烹调食肉及杂食动物如猪、犬时要用薤,配错了就不行,所以孙思邈说“牛肉与薤不能同食”。
三是烹饪学的考量。如“韭与薤同食,失味”、“醋、酒和枣同食,失味”。这个也好理解,我们用芝麻酱拌茄泥或清炒油菜时,配上点儿蒜茸味道就正,您放上块生姜或桂皮就不对味了。
总之,所谓某些食物同食中毒之说,既无中医理论支持,也无现代实验根据,不可即信为真。